保護世界遺產樂山宣言
2002年9月2日,來自29個世界遺產地的代表和中外致力於世界遺產保護的專家和各界人士相聚在中國樂山,召開世界遺產保護論壇國際會議,尋求世界遺產保護的途徑和方法。全體與會代表在此共同宣言:
世界自然和文化遺產是大自然造化和人類歷史上同傳統和精神成就的載體和見證。自然遺產是我們賴以生存的這個星球的歷史見證。所有生活在地球上野生動植物,都是人類的天然鄰居和朋友,與人類共生共存的構成了完美和諧、生機昂然的地球生物圈,名山大川之美陶冶著人們的精神情操,創造了輝煌的山水文化。文化遺產是民族精神文化和國家文明形象的標誌和驕傲,它凝聚了數千年人類辛勤的勞動和無窮的智慧,沉澱了人類文明且世代相傳的寶貴精神資源和物質財富,並作為一種精神動力支撐著人類不斷構築未來美好家園的信心和理念。自然和文化遺產對人類的文明與進步起著不可估量的歷史作用。
然而,由於自然的因素以及人類文化中的社會和經濟活動的影響,人類共同擁有的自然和文化遺產正受到越來越嚴重的威脅。如何協調自然和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地方經濟的發展,已成為我們所面臨的嚴峻課題,進一步加強和改善世界遺產的保護與管理已成為當務之急。
保護世界遺產是全社會的共同義務,更是各級政府的首要責任,承擔著履行國際公約的職責。在聯合國《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頒佈三十周年之際,各級政府更應加強對自然和文化遺產的保護與管理,要建立健全權威、全面、科學的世界遺產決策機構;完善管理體制;建立權威的世界遺產保護專家委員會,對世界遺產的保護、開發、利用從規劃到實施必須充分聽取專家、學者的意見並置於社會、公衆強有力監督之下;要長期不懈地開展世界遺產的保護與宣傳,提高政府、公共機構、公衆的保護意識和參與程度,形成全民保護世界遺產的自覺行動,引導人們不僅致力於保護人類自己的歷史——文化遺產,更要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自然遺產。
要正確處理遺產保護和開發利用的關係,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
“嚴格保護、統一管理、合理開發、永續利用”的方針;堅定不移地把保護世界遺產的真實性、完整性、多樣性放在第一位,任何開發建設都必須無條件地服從於保護,防止以
“人滿為患” 、“樓滿為患”為主要特徵的超載、錯位開發建設;徹底消除城市化、人工化、商業化對世界遺產地的負面影響。
集天下之所長,開展世界遺產保護、保存和展示科學研究,加強世界遺產保護國際國內合作與交流,努力探索科學、技術、藝術、行政、法律、財政等多方位、多層次的世界遺產保護措施。
願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使更多的世界遺產萬代長存,永世流傳,造福人類。